【美麗新香港】 魔鬼在細節:「新香港」法家全民互相監控之「公屋篤灰獎金制」

「新香港」 為貫徹法家那種全民監控、打破一切互信的「理念」,正在全方位鼓勵全民篤灰,令「篤灰業」成為「新香港」唯一不斷增長的「經濟產業」。這在共產政權當中,可謂見怪不怪。最新政策,就是一個「公屋篤灰獎金制」:

// 《施政報告2024》中提及,香港房屋委員會(房委會)將於2025年1月15日推出「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」,以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情況。為了鼓勵提供濫用公屋的個案,當局將向成功舉報的人士提供獎賞,包括現金3000元獎勵及頒發感謝狀,但須實名舉報及面見專責人員。(Source: 港生活) //

「制度」啟動後不久,就有中國大陸人根據小紅書「入屋搜證」「篤灰」,「揭發」某公屋住客已經移民加拿大,可見這個政策的主要針對對象是甚麼人,而最無顧忌、無底線去篤灰的,又是些甚麼人。一葉知秋,「新香港」的「社會運作」「模式」,在各行各業都是這樣,萬變不離其宗。

在正常社會,「法不責眾」是基本概念。如果法律寫得差,令相當部份的人都在天天違法,正常處理方式自然是修改法律。

但在病態社會,卻完全相反,情願讓法律變成口袋法,讓大多數人都是天天「違法」,然後就「依法」處理個別要處理的對象,同時放生大多數人。這卻不代表大多數人是「安全」,只是有了隨時可以被控的緊箍咒,自此就有「死穴」被掌握。這套「管治」「模式」一切訴諸恐懼、零信任,但不得不承認,在極權的國度,有了幾千年法家的智慧,很難說是「唔work」的。

在正常社會,「篤灰」總會有成本的,就算是再變態的社會倫理,被標籤為「篤灰專業戶」的人總會神憎鬼厭,不可能再有正常社交生活。依然願意做專業戶的人,首先是在這個社會無牽無掛的外來人口,然後就是社會最底層的losers、心靈扭曲的渣滓,小人得道,雞犬升天,太陽之下無新事。

在台灣,本來也有非常盛行的「篤灰文化」。在戒嚴時期,不少法例都會獎勵告密者,除了「國安大案」,連亂拋垃圾、交通違規等等,舉報人統統都有獎金,一些人類渣滓確實是以「篤灰」為生,足以養妻活兒。

但如果只是這樣,為甚麼我們還經常覺得台灣人有人情味,「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」?

這是因為經過這麼多年折騰,台灣社會早就產生了一種回應「篤灰」制度的潛規則:只要鄰里、同事保持和諧關係,大家都不會無緣無故「篤灰」對方。慢慢下來,台灣人表面上都非常客氣,有點像日本人那樣充滿表面的禮貌,很少會當面說不,以不直接得罪任何人為生活第一原則;至於心底裏怎樣想、背後做什麼,就是另一回事。

當事人如果萬一被知道為私怨「篤灰」,立刻會成為outclass。台灣社會並沒有太多零私隱的概念,無論法律條文怎樣寫,基本上誰去「篤灰」,被「篤灰」者總有辦法查出,然後就冤冤相報,後果自負。由於台灣沒有「新香港」那樣,有一堆不能撼動的當權派,大家都知道山水有相逢,「篤灰」的風氣,就慢慢被固化在特定範疇。

加上政府也不希望行類似中國大陸和「新香港」那種嚴刑峻法,在不同層面,近年都不再以金錢鼓勵篤灰專業戶。例如針對交通違規的「篤灰」,台灣官方近年表示「為了避免交通檢舉案件成為挾怨報復的利器,衍生社會、鄰里之不安與不和諧,有違原立法精神目的在維護交通、保障安全」,除了對「肇事逃逸舉報」,其他「篤灰者」都不會得到獎金。 

然而「新香港」正是希望「篤灰」「制度」,可以「成為挾怨報復的利器」,從而「衍生社會、鄰里之不安與不和諧」,目的和文明國家剛好顛倒。

這樣的政策走下去,只會進一步變型走樣,人人自危,寧左勿右,就是這樣。

▶️ 認識國安法第33條:特別的篤灰條款,和普通法污點證人有何不同?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rCo7wVNHklg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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