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際關係深度評:經典復刻 ????】 再讀《美日安保條約》:如果中國出兵釣魚台,美國會為日本防衛嗎?(下)
隨着中國崛起,外交政策愈來愈進取,「中國夢」的民族主義思潮方興未艾,日本朝野對《條約》是否可靠的爭議愈來愈多。但從美方朝野得到的訊息,卻不是那麼樂觀。
美國國際法學者斯科維爾(Ryan Scoville)在自己的專頁發表連串文章,專門指出《條約》對日本的保障,其實遠遠比大眾想像的要脆弱。根據《條約》核心條款第五條的表述,當日本受到武裝攻擊時,美國所負責任是「採取措施應對」(act to meet);但據斯科維爾的法學演繹,並沒有任何「必須採取軍事行動」的規定。
根據我們近年習慣了語言偽術的普通常識,「應對措施」這一概念是模糊的,範圍可以極廣,經濟制裁、外交施壓、乃至單單表示「強烈遺憾」,都可以被視作「應對」。換言之,美國從來沒有承諾會為日本而戰。幾可肯定的是,一旦日本需要作戰,美國只會根據當時的戰略情況決定如何回應,沒有任何保障可言。
斯科維爾亦提醒根據第五條,美國採取的應對措施,必須「與憲制許可和程序一致」。也就是說即使美國意圖採取軍事行動援助日本,但發動戰爭的權力在國會,同樣沒有絕對保證。《條約》保證的,只是美國在毋須國會授權的範疇作出「應對」。
當我們再讀下去,第五條再規定美國採取的一切「應對」,必須按聯合國憲章向聯合國安理會報告,當聯合國安理會「為恢復與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採取行動時」,「必須停止」。換句話說,就是美國真的被日本逼得非出兵不可、也得到國會授權,但還是可以把責任推向聯合國這框架。要是中國要武力解決釣魚島問題,但美國不想真的捲進去,中美雙方在安理會內同意「談判協商恢復和平」,美國的出兵計劃就能擱置。
根據同一語言偽術原則,再回顧美國政府像前朝奧巴馬關於釣魚島爭議的表述,一方面強調釣魚島在《條約》覆蓋範圍內,另一方面又反覆聲明美國對釣魚島領土主權爭議「不持立場」,就變得容易理解。
讓我們以正常人語言解讀:釣魚島目前由日本控制,所以屬於《條約》範圍內,一旦中國出兵釣魚島,美國是會有「應對」的,至於怎樣應對、國內不同單位是否同意如此「應對」、聯合國是否有更好的「應對」,就到時再算。但由於美國不會為釣魚島是否屬於日本表態,也就是說中國出兵釣魚島,完全不同北韓攻擊東京,日本不要指望美國作為盟友在上述「應對」交了功課後,會有其他後續行為,只能自求多福。
中國主流媒體傾向認為美國總統的語言偽術,是向中國施壓的親日表現,繼而口誅筆伐。但在日本,不少學者對《條約》作出類似上述抽絲剝繭的分析後,卻對美國愈來愈不放心,認為「走數」風險高,繼而認為安倍推行國內安保法案改革、要自衞隊解禁,都是無可厚非。
說到底,美國和中國的外交政策有一點是十分類似的,就是要規避風險。一旦美軍真的與解放軍正面衝突,如何收場,就不是簡單沙盤推演可以預見,也許除特朗普外,沒有多少美國總統或總統參選人敢冒這樣的風險。要是美方在戰場內外都有必勝把握,那就是有沒有釣魚島衝突,美方自己也會行動,反正日本的持份都是有限。
其實,一條條約,能維持東北亞數十年穩定,已是超額完成任務了。
*改編自沈旭暉《信報財經新聞》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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